为鼓励个人或者中小型企业申请专利,美国专利商标局推出了针对小实体、微实体的官费减免政策。
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专利申请人分为大实体、小实体和微实体三种类型。除大实体外,小实体和微实体均可享受官费减免。
1.小实体制度(官费减免50%)
小实体的申请人必须是独立发明人、非营利团体、或者少于500人的中小型企业。使用电子申请的小实体申请官费还可再减半。
2.微实体制度(官费减免75%)
微实体指发明人(非受让人)合乎以下所有条件:
(1)符合小实体资格;
(2)在低于4件已提出申请的美国专利申请案中列名为发明人;
(3)总收入未达前一年美国平均家庭收入的3倍(2020年6月份数据,总收入低于约$189,537);
(4)其专利未曾转让与或转移至总收入达前一年美国平均家庭收入的3倍的实体资格者。
3.大实体制度(官费无减免)
专利权人企业人员规模如果大于500人,只能以“大实体”资格申请专利,费用不可享受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