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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音乐平台不得签署独家的版权协议

发布日期:2022-01-07  浏览次数:0   信息来源:

       据1月7日消息,国家版权局这边1月6日发文称,1 月 6 日,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主要的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和数字音乐平台等,要求数字音乐产业各方协力进行维护数字音乐的版权秩序,构建数字音乐版权的良好生态,同时要求除非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

  国家版权局强调,各唱片的公司、词曲版权公司、数字音乐平台应进行采取符合音乐传播的规律、公平合理原则和国际惯例规则的授权模式,应当通过保底金加实际的使用量分成模式结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完善内部的版权管理制度,授权音乐作品应当曲库目录明确、版权权属清晰,维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来解决数字音乐产业各方之间的版权纠纷;积极的去探索新场景、新业态音乐作品授权使用的机制;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数字音乐版权运营模式。

  与会单位表示,将会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的约谈要求,进一步来完善数字音乐授权模式和商业模式,共同去推动构建数字音乐版权的良好生态,促进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繁荣健康发展。

  在去年,腾讯音乐已宣布不再是独家占有多个音乐公司的版权,之后网易云音乐陆续和英皇娱乐、风华秋实等公司重新签约,将旗下艺人的歌曲重新上架到网易云音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