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才是商标许可备案?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商标注册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当然这种使用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商标注册人是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的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的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也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一个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是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了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的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也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进行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是不得许可第三人进行使用。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的有效期内向商标局进行备案并报送备案的相关材料。备案材料也应当说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的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
二、为什么要进行商标的许可备案?
(一)商标许可经过备案是可以防止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处。被许可人可以正常的使用商标而不构成侵权
(二)商标许可备案便于商标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的管理通过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进行审查,从中发现问题,及时的纠正,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也可以通过《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商标使用的许可情况,为消费者选购商品提供更方便。
(三)商标许可备案也是可以作为商标的一种使用方式,有效作为商标被撤销时提供商标使用证收据的有力依据。
(四)若商标使用许可不报送商标局备案,可能产生以下弊端:
首先,商标被许可人可能随意的使用核准注册商品/服务项目;
其次,商标被许可人不按照商标的许可期限合法的使用该商标;
最后,商标被许可人不注重该商标的商品质量,随意的使用在假冒伪劣产品上,损害了原商标权利的商标品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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