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观设计又称为“共同体外观设计”(“Community Design”), 是2001年12月欧盟理事会通过的一项对欧盟外观设计保护的理事会法规。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直接向欧盟商标专利局提出申请,同时在27个国家有效。欧盟27 个成员国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
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
欧盟外观设计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5年,期满后可续展四次,每次5年,最长保护期为25年。
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专利的公司资料,包括英文或是拼音的公司全称,公司的英文地址以及电话传真邮箱等。若是个人申请注册,需要个人的拼音名字,地址,电话,传真和邮箱等。
2、要注册专利的产品资料以及JPG格式图片1至7张。
3、要注册的专利类别,欧盟专利类别跟中国一样,或是告之产品的名称。
4、若主张存在国内注册的优先权,需要国内已在先注册的优先权外观设计的官方证明的副本以及对应的英文或法文翻译。此类文件可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
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
1、从申请到授权所需时间:3-6个月。
2、欧盟外观采用的是洛迦诺分类(EUROLOCARNO)。
3、递交申请后,半个月左右就会收到一个受理号码。
4、审查: 欧盟商标局只根据以下两个绝对核驳事由对申请进行审查:(i)主要对象是否符合外观设计的定义;(ii)外观设计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5、公告宽限期: 可以提供12个月的公告宽限期,使得外观设计师在进行注册之前对商业上取得成功的可能性进行验证。
6、延期公布: 如果申请人不愿意立刻公布设计,可以要求延迟公布。延迟公布的最长可以推迟30个月。如果申请希望取消延期,可以在任何时候请求公布该项设计,但是如果选择自始至终部公布,那么注册将在30个月后失效。一般,最晚要在第27个月的时候申请公布。(如申请延迟公布,要另外收费)